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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8月11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前夕,西峡法院党组成员王宏钊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来到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宣传法律法规,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王宏钊一行在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李明黎的陪同下,先后实地参观了仲景文化展厅、仲景百草园和医圣山,详细了解了公司发展运营情况、药材基地生态环境和污染物处理情况。在座谈中,王宏钊一行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通过以案释法深入阐释了《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对企业环境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提醒企业提高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意识,引导企业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实现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王宏钊表示,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生态文化示范企业”,还被工信部命名为“国家绿色工厂”,在多年的发展经营中,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是自觉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典范。希望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经常性开展环境保护形势与政策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自觉自愿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
西峡法院作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与护航企业发展深度融合,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同时,也为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增添司法助力。(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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